正确把握两个“辩证关系” 推进“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沈春耀主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基本法法律论坛上的主题演讲

2022-06-21来源: 中国人大网

正确把握两个“辩证关系” 推进“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沈春耀主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基本法法律论坛上的主题演讲

(2022年5月27日)

尊敬的林郑月娥行政长官,郑若骅司长,

尊敬的各位嘉宾、朋友们:

  很荣幸受主办方的邀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法律论坛上作演讲。对于“一国两制”事业来说,2022年是一个具有重要标志性意义的年份。首先,是香港回归祖国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是“一国两制”由国家方针政策付诸具体实践、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正式施行的第25个年头。其次,2022年也是邓小平同志首次公开提出“一国两制”伟大构想40周年,是国家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并在宪法中创设特别行政区制度40周年。主办方选择在这个时间节点举办法律论坛,大家在一起感悟“一国两制”方针的精神实质,体会“一国两制”实践的伟大意义,这对于促进香港社会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增强香港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具有积极的意义,有利于在新时代更好地推动“一国两制”实践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一国两制”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光辉历史的重要篇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充分肯定了“一国两制”方针及其实践的历史功绩,得出的重要结论就是“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同时,《决议》强调“必须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这就为新时代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繁荣稳定、推进香港“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引。我们必须正确把握“全面准确”和“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这两个“辩证关系”,将其中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贯彻落实体现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第一个“辩证关系”是,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既要“全面准确”又要“坚定不移”。

  一直以来,香港社会和海内外各界都很关注“一国两制”的实践走向,常有人提出“一国两制”今后是否会有变化、会有什么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两点:一是坚定不移,不会变、不动摇;二是全面准确,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变形、不走样,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理解好、把握好“坚定不移”与“全面准确”之间内在的、辩证的关系,对于新时代推进“一国两制”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一国两制”是处理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也是香港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一国两制”25年来的成功实践充分说明,这一伟大构想及其制度方案是完全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的。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深入推进“一国两制”事业,符合香港居民利益,符合国家根本利益,符合全国人民共同愿望。我们要增强对“一国两制”的制度自信和实践自觉,只要是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东西、有益的东西,我们都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下去、传承发扬。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挑战,对“一国两制”方针的信心和决心都绝不动摇,对推进“一国两制”事业的信心和决心都绝不动摇。

  第二,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做到“全面准确”。对“一国两制”方针的理解和把握,应当是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应当是准确地而不是曲解地。一旦在认识与实践中出现了偏差,就要及时地校正。习近平主席曾指出,对香港来说,应该关心的不是“一国两制”方针会不会变的问题,而是怎样全面准确把“一国两制”方针贯彻落实好。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正确处理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要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特别行政区自身竞争力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都不能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我们绝不能允许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只有做到全面准确,坚定不移才能够持久,“一国两制”事业才能走得稳、走得好、走得远。

  “一国两制”实践在香港已经走过了25年。纪念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人们回顾历史自然会想到今天、想到未来,想到再过25年会怎么样,邓小平同志当年曾经多次明确回答过,充满了对“一国两制”未来的信心。他说,“为了实现我们的发展战略目标,要更加开放。既然这样,怎么会改变对香港的政策呢?实际上,五十年只是一个形象的讲法,五十年后也不会变。前五十年是不能变,五十年之后是不需要变。”只要我们对“一国两制”坚信而笃行,“一国两制”的生命力和优越性就会持续地、充分地显现出来,“一国两制”就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和独特的优越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国两制”未来会怎么样,关键是要看实践经验、实践效果。如果“一国两制”实践表明它是成功的、是有效的、是得人心的,“一国两制”事业就一定会行稳致远。

  第二个“辩证关系”是,对于已实行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既要一以贯之“坚持”又要与时俱进“完善”。

  “一国两制”是党领导人民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伟大创举。经过20多年的实践,我们在“一国两制”方面从国家层面到特别行政区层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六中全会都对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为新时代特别行政区制度建设和发展确定了重要原则,我们要理解好、把握好“坚持”与“完善”之间内在的、辩证的关系。

  第一,一以贯之坚持“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是深入推进“一国两制”事业的必然要求。“一国两制”作为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必须通过具体的制度体系、制度安排、制度规则呈现出来、落到实处,这主要是通过宪法、基本法和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实现的。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渊源;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和政策,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为“一国两制”在特别行政区的实践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和支撑。在宪法和基本法的宪制基础上,形成和实行了“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大确立的“14个坚持”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概括的“13个坚持”的显著优势,都将坚持“一国两制”列入其中,必须长期坚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有可靠管用、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做保障做依托,坚持依法治港,自觉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自觉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第二,与时俱进地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是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一国两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正如习近平主席所指出的:“‘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也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没有“坚持”,“一国两制”就会失去正确方向,没有“完善”,“一国两制”就会失去生机活力,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坚持”并不意味着固守僵化,一成不变、一劳永逸。任何制度体系和法律规范如果只是简单机械地“坚持”,没有与时俱进地“完善”,将会难以发挥其持久的功效,即使想“坚持”也难以长久地“坚持”下去。“一国两制”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前进,也必然在实践中遇到一些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新情况新问题甚至风险挑战。国家层面也好,特别行政区层面也好,都需要在制度建设和制度发展方面作出积极应对,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化解新矛盾、解决新问题、实现新发展。

  各位嘉宾、朋友们!

  香港回归祖国以来,党和国家坚定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香港事务,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25年来,针对香港“一国两制”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有关法律,采用制定法律、修改法律、解释法律、作出决定、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等多种方式,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过去一个时期,受各种内外复杂因素影响,“反中乱港”活动猖獗,香港局势一度出现严峻局面。特别是2019年发生修例风波后的一段时间里,“反中乱港”势力蓄意破坏香港社会秩序,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肆意干涉中国内政,通过各种方式插手香港内部事务并进行渗透、捣乱。这些行为和活动,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损害法治权威,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防范、制止和惩治。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出台了系列重大举措,作出了新的制度安排。

  一是通过“决定+立法”的方式,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有关行为和活动。然而,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敌对势力的极力阻挠、干扰,“二十三条立法”一直没有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机制存在明显“不设防”问题,香港特区国家安全面临迫在眉睫的重大风险。鉴于这种情况,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上述决定的授权,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决定将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布实施。香港国安决定和香港国安法弥补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机制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一举扭转了香港乱局,使香港社会重回正轨。香港国安决定和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标志着香港实现了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也为香港今后由治及兴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是通过“决定+修法”的方式,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一直以来,“反中乱港”势力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平台和立法会议事平台或者利用立法会议员等公职人员身份,瘫痪立法会运作,阻挠政府依法施政,妄图夺取香港管治权。这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存在明显的漏洞和缺陷,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完善选举制度,消除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风险。鉴于这种情况,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3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上述决定的授权,修订了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全面贯彻和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形成了一套符合香港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的民主选举制度,保障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安全,确保香港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港力量手中。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先后就批准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合作安排、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等作出有关决定。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近年来出台的有关决定和立法修法,是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举措,是根据宪法和基本法作出的具有重要宪制意义的制度安排,也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生动实践和最新发展,具有重大制度创新意义,有力有效地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了香港的长治久安和繁荣稳定,也必将对香港“一国两制”实践产生十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各位嘉宾、朋友们!

  2022年下半年,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在北京召开。这是中国共产党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盛事,也将给香港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在这里,我衷心希望并完全相信香港各界人士在爱国爱港伟大旗帜下实现最广泛的团结,把握新机遇,顺势而发、乘势而上,齐心协力推动香港“一国两制”实践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自己独特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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