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署简介

2023-01-01来源: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6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依据香港国安法,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行使相关权力。2020年7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简称“驻港国家安全公署”,英文简写“OSNS”)在香港揭牌成立,开始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

  香港国安法赋予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的职责为: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就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信息;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链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在香港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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