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讲述香港国安法规管四类罪行:心怀不轨的人先会惧怕法律

2024-01-29来源: 环球网

       据中通社、星岛网等港媒28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28日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讲述香港国安法规管的四类罪行。他表示,香港国安法针对的是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完全不会影响一般市民。他还在帖文中提到,做人“行得正企得正(做人、行为光明正大)”就不用害怕,心怀不轨的人先会惧怕法律。

邓炳强在视频中讲述香港国安法规管的四类罪行。 视频截图

       据报道,邓炳强28日在社交平台发布国家安全视频系列第8集。上集讲述香港国安法订立的背景,本集则主要讲述香港国安法规管的四类罪行,包括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报道称,邓炳强在视频中介绍,设立分裂国家罪,主要针对“黑暴”时有人明目张胆要求“港独”。设立颠覆国家政权罪,是当时有反政府力量要求行政长官下台、解散警队、发动大罢工瘫痪政府,反政府力量更企图透过所谓“初选”,取得立法会一半或更多议席,目的是否决所有政府向立法会提出的拨款申请和财政预算案,令政府停摆,最终“揽炒”香港。

       “2019年社会上有很多人被激化,认为要用暴力解决问题,甚至做出恐怖分子行为,包括制造炸弹、储存枪械和大量爆炸品等。”邓炳强表示,警方曾发现一批高性能的爆炸品,有人计划在海底隧道、铁路、法庭、街边垃圾桶、政府建筑物等地引爆,危害市民生命宣扬政治目的。如果没有执法人员及时制止,或已造成大规模伤亡,因此定立恐怖活动罪。

       邓炳强在视频中提到,订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目的,是因为当时有外国势力勾结利用在香港的代理人,希望代理人进行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行为。最明显的是不断有人乞求美西方国家攻击中央,制裁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官员。

       邓炳强表示,从这四个罪行可以看到,香港国安法具有针对性,对象是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完全不会影响一般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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